首頁 >
2025-07-15
| 傷害 | 車禍案件被告 經律師協調 成功達成和解

本案相關條文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87條:第277條第1項、第281條及第284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277條第1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事實及理由
被告(即本所當事人)駕駛自用小客車,本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而依當時狀況並無不能注意知情事,疏未注意前方營業用小客車在劃紅線處所停車,不甚撞擊至被害人受有傷害,涉有過失傷害罪嫌。
地檢署處分
上列被告過失傷害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不起訴處分。
按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已經撤回者,應任不起訴處分,本件依告訴意旨所指,被告上揭傷害犯罪事實,核屬刑法第284條前段之罪,依同法第287條本文之規定屬告訴乃論之罪。本案告訴人已與被告達成和解,告訴人並具狀撤回告訴,有和解協議書、刑事撤回告訴狀在卷可稽,揆諸前開說明,自應為不起訴處分。
(為保護當事人權益,部分案件細節已調整刪改)
-
03.03 2026
刑事 | 被告侵占、詐欺 成功獲不起訴處分
-
02.24 2026
刑事 | 飼主未管理好寵物犬咬傷人 成功起訴
-
02.10 2026
離婚 | 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扶養費等 勝訴
-
02.03 2026
刑事 | 被告偽造文書、詐欺等 成功爭取緩刑
-
01.27 2026
刑事 | 被告業務侵占、背信 獲不起訴處分
-
01.20 2026
車禍 | 被告過失傷害 順利和解 不起訴處分
-
01.13 2026
刑事 | 違犯性騷擾防治法案件 成功協助達成和解
-
01.06 2026
詐欺 | 被告當事人獲判無罪 遭檢察官上訴 成功駁回
-
12.30 2025
刑事 | 觸犯兒少性剝削自首 獲判緩起訴
-
12.23 2025
民事 | 對造濫訴?! 被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勝訴
-
12.16 2025
社區大廈 | 管委會被告請求排除侵害 勝訴
-
12.09 2025
租賃 | 租賃期限已到 房客卻不把東西搬走 勝訴
-
12.03 2025
刑事 | 騎腳踏車出車禍 被告過失傷害不起訴
-
11.25 2025
刑事 | 公司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 成功爭取緩刑
-
11.18 2025
民事 | 車輛買賣糾紛 被告請求損害賠償 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