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過後房屋損及結構安全該怎麼辦?

地震 補助

近年來臺灣大大小小的地震,0403地震後餘震更是不斷,造成了多處的建築物毀損或者倒塌,不論是高雄美濃地震時台南的「維冠大樓」倒塌,以及前年年初花蓮地震時「統帥大飯店」一、二樓倒塌、「雲門翠堤大樓」呈現45度傾斜、「遠東百貨花蓮店舊址」大樓結構受損、「白金雙星」及「吾居吾宿」等住宅社區之低樓層遭到壓毀…等,在這些令人悲痛又心碎的事件發生時,許多民眾的心中不免思考:「地震過後我家的房子安全嗎?」、「如果結構安全受影響怎麼辦?」


 

有鑒於此,行政院近年來全面推動老屋健檢及耐震評估的政策,而各縣市政府亦多有針對民眾申請老屋健檢、耐震評估提供相關補助,因此建議民眾對於屋齡較為老舊或是地震後可能產生結構安全疑慮的住宅進行健檢、評估。然而,若民眾的住宅在健檢、評估後,被檢測出有結構安全疑慮時,或是甚至建築物出現裂痕、傾斜或毀損是因為建築物本身結構設計不當、施工過程偷工減料等人為疏失時,民眾在法律上又可以有什麼樣子的主張呢?是否有辦法據此向建商或相關人等求償?或者有沒有辦法向政府請求相關的耐震補強補助或相關賠償?相信這些絕對是在地震過後多數民眾相當關心的議題,本文以下說明可供作參考:

民事求償

若地震過後,建築物出現裂痕、傾斜或毀損是因為建築物本身結構設計不當或施工過程偷工減料等人為疏失時,住戶可依民法上關於債務不履行、瑕疵擔保、侵權行為以及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向建商、設計人(建築師、專業技師)、監造人、營造商等請求損害賠償。此外,前開所提及的民法或消保法之相關規定,在法律要件上仍有其各自之差異,因此若能透過專業律師依據個案不同的情形進一步分析,並具體提出法律上之主張,將能使民事求償的過程更為順利保障住戶之權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地震過後建築物之建商或其他相關人等如果為了要躲避日後遭受民事求償,可能會因此開始脫產,這個部分也建議盡快透過律師的專業協助,就建商或者是其他相關人等的財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避免日後若成功取得了勝訴判決,卻已經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導致住戶的損害未能受償。

耐震補強補助

建築物經過老屋健檢或耐震評估後,如果有必須進行結構補強或重建的必要時,住戶即可依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的規定,辦理建築物整建維護或耐震補強,並向地方政府之辦理窗口申請相關補助。

國家賠償

依建築法之相關規定,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於建築物施工時應該要對於必須勘驗之施工項目進行勘驗,以保障民眾日後居住的安全。由此可知,該管機關中的公務員,對於建築物之施工負有「勘驗義務」,若該管機關的公務員於建築物施工的過程中,未善盡勘驗義務進行勘驗,而未能發現建築物於施工時就有偷工減料、或結構設計不當等相關瑕疵,更因此於日後造成建築物因地震而受損時,民眾也可以因此嘗試提起國家賠償的請求,要求該管機關賠償因此所產生之損害,若與該管機關協商未果,也可以評估提起後續國家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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