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現在還有娃娃婚?

【真的假的!?現在還有娃娃婚?】

在爆料公社上,有一篇來自媽媽的怒吼,故事大致上是過年時,當事人婆婆的拜把姊妹相聚,然後婆婆的好閨密,看到當事人的兒子那麼的可愛~於是就跟婆婆直接約定,以後當事人兒子,就跟婆婆閨密的孫女結婚吧!當事人媽媽直接爆氣,並且在爆料公社上發文,引起許多的討論。

【娃娃婚或是指腹為婚的效力為何?】

依據民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所以未成年人是可以結婚的,但應該要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所以既然叫做同意,就表示是否結婚,仍然還是看未成年人,所以是指腹為婚或是娃娃婚,都是長輩做決定的情況,依據民法規定是無效的喔!

接著,依據民法第980條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這個立法目的在於避免早婚的社會現象,所以明確對於結婚年齡做出的規範,那所以指腹為婚跟娃娃婚,也是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喔!

【即便是清朝也是禁止指腹為婚喔!】

依據《大清律例戶律:》「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為親者,並行禁止」,所以在清朝的時候,指腹為婚也是被大清帝國明文禁止的喔!只是民間習慣仍然難以管控,這個習慣甚至流傳到了民國初年。

所以呢!爆料公社的爆氣媽媽就別太擔心了!那是因為你的兒子太可愛了!所以才有這樣的娃娃婚約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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