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棄標!Foodpanda千面人!

【惡意棄標!Foodpanda千面人】

近期有則新聞,從2月10日開始,雲林斗六出現千面人,他以《黃千千》名稱開始在Foodpanda訂餐,除了有多達近5000元的速食、3000元的牛排外,還有多家小吃、飲料蛋糕等,指定送餐的位置,不是在荒涼的工業區,就是在產業道路,惡意棄單多達近20張,接著,昨天2月12日中午,又有類似狀況在斗六運動公園旁,惡意棄單Foodpanda的情形層出不窮!

【對店家會有影響嗎?】

Foodpanda表示,目前針對雲林發生惡意訂餐棄單的狀況,若有出餐,所有損失餐點費用由熊貓全額支付,因此在雲林的狀況,foodpanda會吸收相關的損失,店家權益不會受損。

但其實原則上,由於Foodpanda屬於網路消費平台,民事契約關係其實是存在於消費者與店家之間,因此消費者惡意棄單,構成對於下單店家的債務不履行責任,消費者應該要負損害賠償的責任喔!

【惡意棄單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網路消費棄單的行為,原則上是屬於民事糾紛,但法院實務上對於多次惡意下標的行為,有認為是意圖損害他人,使店家誤信而出貨,致損失運費之行為,而判決惡意棄標者刑法第355 條之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

因此,大量惡意棄標,尤其是像本案是食品的情況,就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55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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