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ISDA?

由於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快速成長,以及產品規格更趨複雜,也使得政府主管機關及市場人士逐漸提高其「風險知覺」(perceived risk),於是政府頒佈許多管制法令,市場也有類似自律公約的誕生,然而因為市場人士對產品的瞭解程度較高,以及產品創新速度經常快過官僚體系的運作,使得市場的自律公約往往在效果及效率上優於法令規定,ISDA主契約(master agreement)就是由1985年創設、總部位於紐約的「國際交換交易商協會)(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所設計出,目前為世界各金融中心所沿用的法律契約,其主要功能在於規範交易雙方的法律風險及信用風險,並且透過中立的角色,設計出公平的法律條款,將使雙方的交易成本大幅降低,有助於市場的正常發展。

另外,亦有所謂「增補契約」,其最大特色係針對交易雙方特別的需求而設立,而非針對特定商品或某筆特定交易,因為主契約適用於全球,為考慮當地的法律規範,或是雙方對信用條件有特定要求時,都可以在「增補契約」內予以適當修飾(包括:變更、增列及刪除)。

部分銀行與客戶承作TRF商品時會提供ISDA與客戶,因此客戶須對ISDA之內容有一定程度之熟悉,而ISDA合約的發展已漸趨完備,也更能保障雙方權益,唯一遺憾的是ISDA只有英文版,且為唯一有效版本,目前我國銀行公會雖然已譯有中文版,ISDA也有中文版的使用者指南,但最終仍須以原版主為,所以簽約過程中應謹慎閱讀各項條款,尤其是增補條款的內容。

<黃仕翰律師、廖乃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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