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繼承程序-如何辦理跨國繼承程序?

【新冠疫情升溫,該如何辦理跨國繼承程序?】

全球化的時代,有愈來愈多國民移居國外,此部分本所時常遇到當事人因海外親屬過世,必須處理國內與國外的遺產程序,然而,跨國繼承本身即須處理不同國家之繼承法規,過去常常因當事人不熟悉外國法規,辦理遺產繼承過程中的溝通隔閡,導致繼承辦理程序耗時數年。

【我國民眾可以繼承海外親屬的遺產嗎?】

依我國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又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條規定,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但依中華民國法律中華民國國民應為繼承人者,得就其在中華民國之遺產繼承之。從而,原則上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民眾如符合我國法令規定,是可以繼承海外親屬的遺產!但若海外過世親屬所在國家有特殊規定(例如繼承海外親屬在外國之不動產),關於相關繼承限制,仍然需遵照該國法律規定辦理。

【怎麼辦理海外親屬遺產之繼承?】

旅居我國境外的國民於外國過世,依本所承辦經驗,通常需提供該外國主管機關繼承人和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書、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遺囑、公驗證授權書等文件,並按該國法律規定繳納遺產稅,有的國家甚至需要經過該國法院程序始能辦理。

【旅居海外的我國國民怎麼辦理國內親屬遺產之繼承?】

反之,因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許多旅居海外的我國民眾,因疫情緣故無法回國辦理繼承程序,此時不僅使繼承法律關係懸而不定,更有可能因未辦理繼承登記而遭主管機關處以罰鍰的風險,因此,本所近期承辦多起旅居海外的我國國民辦理國內親屬遺產之繼承程序,對此,不僅需要提供公驗證授權書,更需要國內代理人協助申辦相關文件表單辦理,因此如果有相關需求的好朋友,請趕快與我們聯繫!德益法律事務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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