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台灣居留?

疫情拆散有情人?異國戀如何在台灣申請居留?

我國外交部於於3月21日公布,凡是2020年3月21日之前以免簽、落地簽和有效簽證入境台灣的外籍人士,停留於台灣的時間將自動延長30天,不用另外提出申請,然而,由於疫情緣故,許多國家開始施行旅遊禁令,甚至是鎖國政策,使得許多國家政府機關近乎呈現停擺狀態,德益法律事務所近期承接不少「未來台灣媳婦」以及「未來台灣女婿」的委託,他們深怕無法在目前停留台灣的期間內申請到居留證,就將面臨簽證日期屆至,必須要返回母國的狀況,更可怕的是,目前我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疫必要,限制外籍人士入境我國,易言之:如果這些外籍人士在期間內無法申辦到居留證,那就需要返回母國,但當他們想要再申辦居留證時,將面臨無法入境台灣的困境。

因為,台灣人與外國人結婚時,我國戶政機關皆會要求外籍人士提供其母國「單身證明」,以避免有多重婚姻存在的問題,然而,目前疫情狀況十分嚴重,許多國家政府機關無法正常運作,使得單身證明核發時間會有所延宕。

甚者,當中有許多外籍人士,是以觀光免簽進入我國,然而免簽會加註不得改辦其他簽證或延期的限制,導致這些未來的台灣媳婦與女婿,處處碰壁,即使成功與台灣人民結婚,仍會被移民署拒於門外,無法申辦依親居留證,而硬生拆散一對美好的異國戀曲,如果有這樣的狀況,請盡快與我們聯繫!讓我們一起努力守護這段愛情吧!


黃仕翰主持律師顏名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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