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咬傷人的法律責任?

現代社會中許多人都有飼養寵物,對於自己所飼養的毛小孩疼愛有加,而依內政部近年來所公布的人口資料顯示,國內15歲以下的孩童數,因近年來少子化之故,已逐漸以每年減少4%的比例下降;相反地,農委會報告的全國犬貓隻數統計,卻逐年不斷以每年約10%的比例上生成長。然而,在我國飼養寵物之數量逐年上升之情況下,關於寵物咬傷人的案例也越來越多,而對於寵物咬傷人的情形,飼主在法律上究竟會面臨如何的法律責任呢?

一、飼主有防止所飼養寵物攻擊他人的法律上義務
依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由本條規定可知,飼主對於自己所飼養的寵物負有防止寵物無故攻擊他人(包含他人的身體或他人的財產等等)的義務,而且當飼主要使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時,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一般寵物需要有七歲以上之人的伴同;而具有攻擊性的寵物則需要有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例如:對於具有攻擊性的犬種,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牽繩控制犬隻活動範圍外,並配戴可透氣嘴套以防止犬隻突然攻擊旁人)。

二、寵物咬傷人,飼主之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
依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依本文前述內容可知,飼主依照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有防止寵物無故攻擊他人的義務,因此若飼主就所飼養的寵物未為適當的防護措施,導致寵物咬傷他人,於法律上可能即屬具有過失導致他人受有傷害,而需負擔相關刑事責任。

又依民法第190條第1項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飼主對於所飼養的寵物未為適當之防護措施,導致寵物咬傷他人時,除了前開可能構成刑事過失傷害之犯罪外,於民事責任方面也必須依照民法第190條第1項之規定,就被咬傷之人所受之傷害,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每一位飼主在飼養寵物,並感受寵物對於生活所帶來的溫暖及陪伴時,也應該要特別留心對自己的寵物做好防止寵物攻擊、傷害他人的適當保護措施,細心看管、照顧。

黃仕翰主持律師、黃昱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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