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意出國卻感染武漢肺炎(新冠肺炎),保險還會理賠嗎?

近期武漢肺炎疫情加劇,3月15日更多人因在國外感染而通報染病,如果我堅持要出國旅行,卻在旅行的過程當中不幸感染武漢肺炎,則我的保險還會理賠嗎?

【故意行為】

首先,按照保險法第21條的規定:「保險人對於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過失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出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者,不在此限。」這條的後段是保險法鼎鼎大名的「故意不賠」條款(或稱「偶發性原則」),保險不會理賠「故意行為」。就像故意縱火燒房子是不會得到火災保險理賠的。那在疫情加劇時候出國旅行,會被認定是「故意行為」,而被拒賠嗎?

根據法院的實務見解,闖越紅燈平交道卻導致火車事故而死亡,並不被認為是「故意行為」。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故意闖紅燈平交道導致死亡來賺取保險金」,才會被認定故意行為。因此,如果有證據證明「被保險人故意出國感染武漢肺炎賺取保險金」,否則不會被認定是故意行為而拒賠的。

【保險單種類】

第二個,跟武漢肺炎有關的保險主要是「一般壽險」、「意外險」以及「醫療險」。一般壽險只要被保險人過世就會理賠,並不會區分被保險人死亡的原因為何。因此如果因為出國旅行感染肺炎而不幸過世,人壽保險仍會因為被保險人死亡而理賠。

意外險的部分,因為承保範圍是「非疾病之偶發性意外事件」,但因為被保險人因為感染肺炎而過世,是屬於「因為疾病而過世」,因此意外險並不能理賠。

至於醫療險的部分,主要取決於保險單的「除外不保事項」,因為現行醫療保險單已不認為「法定傳染病不賠」,所以縱使武漢肺炎已經被列為「法定傳染病」,只要感染了武漢肺炎,則醫療保險原則上都應該理賠,至於理賠的方式跟內容,就要看是「實支實付型」保險或是「日額型」保險囉!

黃仕翰律師、吳益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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